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计算?


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时,工资的计算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及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涵盖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对试用期工资的一个下限约束。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至少应该是5000×80% = 4000元。同时,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还不能低于2000元。 计算试用期被辞退的工资时,通常是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试用期工资 = 月工资 ÷ 月计薪天数 × 实际工作天数。这里的月计薪天数一般按照21.75天来计算。 假设小李试用期月工资是3000元,他实际工作了15天,那么他应得的工资就是3000 ÷ 21.75 × 15 ≈ 2068.97元。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小张在试用期工作了2个月被违法辞退,他的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他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就是4000 × 0.5 × 2 = 4000元。 总之,试用期被辞退时,工资的计算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来确定。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