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当月工资怎么计算?


在试用期辞职时,当月工资的计算是一个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试用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于试用期辞职当月工资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里的月计薪天数按照法律规定为21.75天。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的月工资是3000元,在试用期内实际出勤了15天,那么当月工资就是3000÷21.75×15≈2069元。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工资计算方式或绩效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克扣或拖欠试用期辞职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尝试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三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和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试用期辞职当月工资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