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员工工资该如何发放?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工资发得比正式员工低,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工资到底该怎么发,有没有什么标准和要求,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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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对于试用期员工工资的发放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劳动者同样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包含了两个重要的限制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试用期工资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比如说,单位里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是每月4000元,或者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正式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4000元(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还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来确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单位有明确的岗位工资体系,可能会参考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如果合同约定比较清晰,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第二个条件是,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底线。无论前面按照第一种方式计算出的工资是多少,都不能低于这个标准。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即使按照前面的计算方式得出的试用期工资低于2000元,也必须按照2000元发放。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低于法定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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