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当需要申请司法鉴定时,一般要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是委托环节。这是启动司法鉴定的第一步,通常由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委托方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比如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刑事案件中,往往由司法机关委托。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接着是受理阶段。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司法鉴定机构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明确鉴定的基本事项,如鉴定事项、鉴定用途、鉴定要求、鉴定时限等内容。要是不符合受理条件,会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之后进入鉴定实施阶段。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可能需要对被鉴定对象进行检查、检验、检测等操作。如果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最后是出具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会及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鉴定意见书会对鉴定过程、鉴定结果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过程或者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 整个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和相关机构都要按照规定来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