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原状的执行回转有什么程序?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的利益退还给原来的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而恢复原状的执行回转程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执行回转的前提是原执行依据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这明确了执行回转的法定情形,即执行依据被撤销后,就需要启动执行回转程序。 接下来是发现原执行依据错误的途径。一般可能是当事人提出申诉,或者法院依职权发现。例如,当事人发现原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就会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原执行依据。 然后是法院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在原执行依据被撤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该裁定会明确要求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裁定的内容通常包括返还的财产范围、返还的方式和期限等。 执行回转的实施过程中,如果取得财产的人主动返还财产,那么执行回转相对顺利。但如果其拒不返还,法院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以保证执行回转的顺利进行。 此外,在执行回转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对财产的评估和鉴定。如果财产的价值难以确定,或者双方对财产的状态存在争议,法院可能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或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财产的价值和原状。 最后,执行回转程序结束后,法院会进行结案处理。整个过程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恢复原状的执行回转程序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裁定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