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因质量问题退款后通过微信造谣顾客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在一家商家买东西,因为质量问题要求退款,商家也退了。但之后我发现商家在微信上造谣我,说我故意找茬之类的,搞得我名誉受损。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商家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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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家这种因质量问题退款后通过微信造谣顾客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涉及侵犯顾客的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依法享有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当商家通过微信造谣顾客时,就是采用了诽谤的方式,虚构事实并传播,从而损害了顾客的名誉。如果顾客因此名誉受到损害,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等后果,顾客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顾客可以先与商家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造谣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商家拒绝,顾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商家在微信上发布的造谣内容截图、聊天记录等。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此外,如果商家的造谣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了刑事犯罪的标准,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过,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要顾客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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