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裁决撤销执行中止的流程是什么?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而申请仲裁裁决撤销执行中止是在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当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的请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提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若要申请仲裁裁决撤销执行中止,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一般而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请执行中止,通常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中要清晰地阐明申请的事项、事实和理由。比如,若您以仲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为由申请撤销,就需要详细说明具体的程序违法情况。 接着是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如申请书是否规范、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若符合要求,法院就会予以受理;若不符合,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之后进入审查阶段。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仲裁裁决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包括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对于申请执行中止,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如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等。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和进行陈述。法院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定。如果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确实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会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如果认为存在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会裁定中止执行。 最后是结果处理。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那么该仲裁裁决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执行被中止,那么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执行程序会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