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上门服务的流程是什么?

我有不动产相关业务需要办理,但本人行动不便,听说有不动产上门服务。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服务流程是怎样的,从申请到完成办理,中间都有哪些步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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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服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动产上门服务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为了方便特殊人群(如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进行业务受理、材料收取等服务的一种便民措施。 首先是申请阶段。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上门服务申请。在申请时,要清晰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己的基本情况、不便前往办理的原因以及需要办理的具体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比如是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还是其他类型。同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像身份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这一阶段依据的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确保登记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接着是审核阶段。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工作人员会查看申请人是否符合上门服务的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如果发现材料不完整或者存在问题,会及时联系申请人补充或者修正。审核的依据同样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保登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登记要求。 然后是上门服务阶段。经过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安排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会携带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登记业务,包括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核对材料、采集必要的信息等。这一过程是严格按照法定的登记程序进行的,以保证登记业务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工作人员完成上门服务并将相关材料带回登记机构后,登记机构会按照正常的登记流程进行后续的审核、登簿等工作。一旦登记完成,会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按照申请人的意愿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证书。这一系列操作都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关于登记程序和证书发放的规定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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