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起诉数罪并罚,法院会怎么判?

我涉及多个罪名被检察院起诉了,说是要数罪并罚。我特别慌,不知道法院对于数罪并罚会依据什么来判,会怎么量刑,判得会不会很重,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的判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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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罪并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检察院以数罪并罚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法院要把这些罪的刑罚合并起来进行处理。比如,一个人既犯了盗窃罪,又犯了抢劫罪,法院就不能只对其中一个罪判刑,而是要把两个罪的刑罚综合考虑。 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对数罪并罚的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例如,某人犯了三个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7年和9年,总和刑期是21年,数刑中最高刑期是9年。那么,法院就会在9年以上21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由于总和刑期不满35年,最终决定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也就是说,不同类型的刑罚在并罚时也有相应的规则。 此外,如果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如果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院在判决数罪并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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