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内骨折算工伤吗?

我刚入职公司还在试用期,工作的时候不小心骨折了。我不太清楚在试用期内受的伤能不能算工伤,也不知道后续的赔偿、治疗等问题该怎么处理。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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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判断试用期内骨折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试用期内员工是在上述这些符合规定的情形下骨折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执行工作任务而导致骨折,或者在上下班路上,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等情况。 同时,该条例第十五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虽然骨折一般不太会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况,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形,也需要按照规定来判断。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在试用期内骨折属于工伤,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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