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不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导致骨折了,现在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具体的赔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包括赔偿都有哪些项目,大概能赔多少,怎么去申请赔偿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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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是否算工伤,需要看具体情况。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只要是实际发生的与治疗骨折相关的费用,比如去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其次,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期间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准时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再者,生活护理费需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来确定,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这笔费用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给受伤员工。 然后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金额的。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 另外,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的地区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统一社会保险政策、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社会保险基金。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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