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定残中骨折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骨折了,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又该怎么赔偿呢?我想了解下具体赔偿的项目、标准,还有走赔偿流程这些方面的信息,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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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一般情况下,骨折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比如你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就很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骨折被认定为工伤,赔偿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方面: 在医疗费用方面,凡是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比如说,受伤后去医院就诊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等,都在其支付范围内。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这期间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准时发放。停工留薪期就是指你因为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 生活护理费则是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的等级来确定的,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支付。要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么这笔费用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给受伤员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金额的。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就业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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