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有真实交易,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能生效吗?
我朋友之前有个借条纠纷,法院已经下了判决书,但后来发现这个借条背后其实没有真实的交易。现在就很疑惑,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书还能不能生效啊?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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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真实交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是否生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仅要有借款的合意(比如签订借条),还需要有实际的借款交付行为。如果没有真实交易,也就是没有实际的借款交付,那么从法律本质上来说,这个借贷关系是不成立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定时会综合多种因素。当借款金额相对较低时,法院或许会结合借条以及双方的交易习惯、借款用途、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来确认借款事实的真实性。然而,当借款金额较大时,仅凭借条而无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可能会导致借贷关系的成立难以被证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确实发生。 如果经过审理,法院查明确实没有真实交易,那么基于错误的事实基础作出的判决可能会被依法纠正,比如通过上诉、再审等程序。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没有真实交易的借条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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