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应该怎样归责?


在产品责任纠纷中,归责是确定责任承担者的关键环节。简单来说,归责就是决定由谁来对产品造成的损害负责。 首先,我们要了解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只要产品有缺陷并导致了损害,生产者就要负责,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比如说,某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汽车,由于设计缺陷导致刹车失灵,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那么该汽车厂家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能以自己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尽力避免问题为由而免责。 其次,对于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如果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有过错,比如没有按照规定储存产品导致产品变质,那么销售者就要对损害承担责任。如果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推定责任。例如,消费者在某小商店购买到过期食品而身体不适,若商店无法说明食品的来源,那么商店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也可能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比如,在运输过程中,运输公司没有按照要求的温度条件运输药品,导致药品失效,消费者使用后受到损害,生产者或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运输公司追偿。 在处理产品责任纠纷归责问题时,被侵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而责任方在承担责任后,也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有过错的其他方进行追偿,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