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和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分别有哪些?


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和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中都有相关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看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常见的工程合同签订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招标发包是一种公开竞争的方式,就好比一场比赛,建设单位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的承包单位参与投标。然后根据一定的评标标准,从这些投标者中选出最合适的一家来签订工程合同。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充分竞争,建设单位有更多的选择,能选到实力强、价格合理的承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招标发包的方式。 直接发包则是建设单位直接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合同的签订。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不适宜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比如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它的优点是程序相对简单、灵活,能节省时间和成本。 接下来,讲讲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按月结算,就是每个月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就像上班族每个月领工资一样,建设单位按照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给承包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分段结算,是将工程按照形象进度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完成一个阶段就结算一次工程款。例如,一个建筑工程可以分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等阶段,每个阶段完成后进行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这种方式适用于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全部工程款。目标结款方式,是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建设单位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承包单位完成一个控制界面的工程内容,经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工程款。 总之,无论是工程合同的签订方式还是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