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以后财产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后财产的处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起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协议来执行。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子女的抚养情况、女方的权益保障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来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总之,起诉离婚后财产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原则的,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