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九年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我国,结婚九年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对存款进行具体的分配比例约定等。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的倾斜,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也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此外,在实践中,对于一些特殊财产的分割也有相应的处理方式。例如,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要进行合理计算和分配。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等财产,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割。总之,结婚九年离婚后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分割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