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没有经济来源财产怎么分?
我是女方,在婚姻里一直没工作没经济来源。现在要和老公离婚了,我担心因为没收入就分不到应得的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我这种情况,财产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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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当女方没有经济来源时,财产分配依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其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原则上这些共同财产是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的。也就是说,并不会因为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就剥夺她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不能仅仅以经济收入来衡量。比如女方可能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和老人等工作,这些同样是对家庭的重要贡献。 同时,如果女方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在离婚后生活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男方的经济状况、女方的困难程度等,来确定给予帮助的方式和数额。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一次性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也可以是在住房等方面提供帮助。 此外,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也是对女方在婚姻中付出的一种认可和保护。 综上所述,即使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在离婚时依然可以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获得适当的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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