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知道我们的财产该怎么分。我们有一套房子、一些存款和其他生活用品,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按照什么原则和方式进行分割,我能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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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特定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分割财产。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在实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常见的财产类型有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通常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可能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会将房屋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款项。对于存款,一般会按照账户余额进行分割。投资收益方面,如果是夫妻共同投资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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