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中财产继承是怎么分配的?


在再婚家庭中,财产继承的分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区分不同类型的财产来确定。首先要明确的是,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 对于财产类型,需要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属于遗产范围。而婚后财产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继承分配时,要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其中一半属于在世配偶,另一半才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关于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己的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