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过世后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夫妻一方过世后,将房产进行过户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手续办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过世后,房产的一半属于在世一方,另一半则作为过世一方的遗产进行分配。如果该房产是过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整个房产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接着,就要确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世的配偶、子女以及过世一方的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 然后,关于手续的办理。一般来说,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是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前往公证处,提供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这一步依据的是《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步是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继承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这是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的,该条例规范了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这些手续的过程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的继承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继承人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总之,夫妻一方过世后房产过户需要遵循法定的继承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手续齐全、合法,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