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关于转继承的规定有哪些条款?
我家里最近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听说有转继承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在继承法里,转继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相关的法律条款内容,这样能更好地处理家里的遗产分配事情,避免产生纠纷。
展开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之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废止,关于转继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之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这一条款明确了转继承的构成要件。首先,时间上要求是在继承开始后,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并且是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这里的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也包括被宣告死亡。其次,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如果继承人在这个时间段内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不会发生转继承的情况。 对于转继承的份额,转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就是原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比如,被继承人有三个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其中一个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未放弃继承,那么这个死亡子女应继承的三分之一遗产份额就会转由他自己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符合转继承条件,就按照上述规则进行处理。在遗嘱继承里,如果遗嘱中没有特别的安排,当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且未放弃继承时,其应继承的遗嘱指定的遗产也会发生转继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