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管理处罚中侵害他人财产多少钱以上会受到处罚?

我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不太清楚在治安管理方面,侵害他人财产达到多少钱以上就会受到处罚。我现在很担心会因为这个事被处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金额标准,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治安处罚
  • #侵害财产
  • #治安管理
  • #财产损失
  • #处罚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里,并没有明确指出侵害他人财产达到多少钱以上就一定会受到处罚。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里所说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就包含了侵害他人财产的情况。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的金额标准,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公安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要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的程度。这些因素包括财产损失的金额大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等。 一般来说,如果财产损失金额较小,且情节轻微,可能会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而不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但要是财产损失金额较大,或者行为人故意实施侵害行为且情节恶劣,那么就很可能会按照上述法律条文进行处罚。所以,具体是否会受到处罚以及如何处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来认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