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收费员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收费员立案,通常是因为收费员的行为涉嫌构成了某些犯罪。不同的犯罪行为有着不同的立案标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涉及收费员可能的犯罪立案标准。 首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对于收费员来说,如果利用自己收取费用的职务便利,将收到的款项据为己有,就可能涉嫌此罪。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里的“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就是判断是否立案的一个重要标准。它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其次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对于收费员而言,如果私自挪用收取的费用,就可能涉及此罪。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些标准规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最后是贪污罪(如果收费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费员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非法占有收取的费用等行为就可能构成贪污罪。根据法律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一标准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总之,公安机关对收费员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涉嫌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立案标准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