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当如何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一种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在我国被明确认定为违法犯罪。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其处罚方式。 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简单来说,它指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而对于数额巨大的标准,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等情形可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则通常是指吸收存款的金额远远超过巨大的标准。 此外,如果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弥补所造成的损失。 总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处罚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综合判定的,其目的在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的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