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版物会受到怎样的行政处罚?


在探讨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非法出版物。简单来说,非法出版物就是没有经过合法批准,违反国家规定而印刷、制作或者发行的各类出版物。它可能是盗版书籍、未经许可的电子刊物,也可能是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印刷品。 对于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就是这方面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该条例,出版、进口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如果是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印刷或者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或者其他非法出版物的,或者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总的来说,对于非法出版物的行政处罚是多方面的,涵盖了经济处罚、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许可证等。这些处罚措施旨在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知识产权。作为从业者或者普通公民,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远离非法出版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