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卖三无产品会怎么处罚?


个体户售卖三无产品,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要进行处罚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三无产品”,它指的是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产品。这样的产品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和质量保障,往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这里的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如果该三无产品还涉及到其他更为严重的问题,比如对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那么还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该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个体户售卖三无产品不仅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经营过程中,个体户一定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确保所售商品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