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代持协议诈骗案?
我和别人签了代持协议,现在感觉对方可能在诈骗我。我不太清楚这种代持协议诈骗案是怎么认定的,想知道认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要从哪些方面去判断这个协议是不是涉及诈骗,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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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代持协议诈骗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在代持协议的场景下,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就没打算按照约定履行代持义务,而是想骗取对方财物,那很可能就有诈骗的故意。比如,代持人在拿到代持的财产后,立刻转移、挥霍,根本没打算按照协议进行管理和处置,这就表明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构成诈骗罪的重要主观要件。 其次是看欺诈行为。欺诈行为通常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在代持协议中,虚构事实可能是代持人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投资项目,吸引对方签订代持协议并交付财物。隐瞒真相则可能是代持人故意不告知对方代持财产的真实状况、风险等重要信息。例如,代持人明明知道代持的股权存在重大纠纷,却不告知委托人,仍然签订代持协议,这就属于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 再者是看被害人的错误认识和财产损失。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最终遭受了财产损失。在代持协议诈骗案中,就是委托人因为代持人的欺诈,签订了代持协议并交付了财物,之后发现自己的财产无法收回或者遭受了重大损失。这种财产损失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是看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认定代持协议诈骗案要严格按照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同时,还要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总之,认定代持协议诈骗案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从主观故意、欺诈行为、被害人的损失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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