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的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公司签了股权代持协议,就是我出钱让公司代我持有股权。但我有点担心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不知道这种和公司签的股权代持协议会不会被法律认可,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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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资的人(隐名股东)和代为持有股权的人(显名股东)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约定由隐名股东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显名股东则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在您的情况中,是和公司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判断和公司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这些无效情形通常包括: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股权代持协议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定该协议是有效的。这意味着您作为实际出资人,依据协议享有相应的投资权益。然而,如果协议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那么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您的权益可能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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