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我帮朋友代持了一家公司的股权,现在公司经营不太好,欠了一些债务。我有点担心,不知道我作为股权代持人,需不需要为这些债务承担责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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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权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这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权代持,它其实就是实际出资人找别人代替自己持有公司的股权,代持人只是名义上的股东,实际的权益归实际出资人。 从公司外部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公司债权人看来,代持人作为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是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代持人没有按照约定足额出资,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代持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从代持人和实际出资人内部的关系来看,一般双方会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代持人因为公司债务对外承担了责任,按照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代持人是有权向实际出资人进行追偿的。但前提是这个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协议无效,那么双方的权利义务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重新确定。所以,代持股权在不同情况下对于债务承担的情况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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