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怎样认定为诈骗?


在法律层面,要认定一份买卖合同构成诈骗,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概念。合同诈骗指的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几种情形。第一种是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比如,有人根本没有某个公司,却谎称自己代表该公司与你签订买卖合同;或者盗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来和你交易,这就是明显的诈骗手段。 第二种情形是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假如对方拿一张已经作废的支票来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或者提供一份虚假的房产证等产权证明,以此骗取你的信任并签订合同,这也属于合同诈骗。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也是常见的诈骗方式。有些不法分子会先履行一小部分合同义务,让你觉得他们有履约能力和诚意,然后诱导你继续签订更大金额的合同,等你交付财物后就消失不见。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这种情况就很容易理解了。对方拿到你的财物后直接跑路,明显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此外,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也在合同诈骗的范畴内。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一些复杂多变、难以一一列举的诈骗手段。 在实际判断时,除了看是否符合上述情形,还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要看对方是否从一开始就有非法占有你财物的想法,而不是因为后续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存在欺骗行为,并且通过这个合同获取了你的财物,那就很可能构成合同诈骗。一旦认定构成合同诈骗,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追回被骗取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