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少年凌晨当街打死流浪老人,故意伤害他人会怎么处罚?

我想知道,两个少年在凌晨当街把流浪老人打死了,这种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想了解清楚这种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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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他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故意去伤害另一个人,让对方身体受到损伤。在这个案例中,两少年当街打死流浪老人,明显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做出了规定。该条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针对的是故意伤害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对他人身体造成的伤害不特别严重的情况。比如,只是造成了一些轻微的皮肉伤等。 如果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一般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像一些肢体残废、容貌毁损等情况。 而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这个案例中,两少年将流浪老人打死,就属于致人死亡的情况。 不过,由于案例中的行为人是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这两个少年已满十六周岁,需要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在十二周岁到十四周岁之间,符合上述特定条件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也要承担责任并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在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同时,也考虑到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改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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