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会怎么处罚?


当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时,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处罚情况。 首先,关于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劳动仲裁判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其首先要支付拖欠的工资,若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就需要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赔偿金给劳动者。 其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进行监察,如果发现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可责令其改正,若用人单位拒不改正,会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再者,在信用方面,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不良记录可能会被纳入信用体系。这会对用人单位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在后续的市场竞争、融资贷款、政策扶持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且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