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会如何处罚?


在探讨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如何处罚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下教唆犯的概念。教唆犯就是故意引起他人实施犯罪意图的人。教唆犯本身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通过各种方式,如劝说、利诱、威胁等,让原本没有犯罪想法的人产生犯罪的念头并去实施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来分析。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几个阶段。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教唆者是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刑事责任上来说,其本身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产生任何后果,其监护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实施上述特定犯罪,并且符合相应条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若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实施这些犯罪,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其在教唆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会被认定为主犯;如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则会被认定为从犯。主犯和从犯的处罚是不同的,主犯的处罚相对更重。同时,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的处罚,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所教唆的犯罪类型以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