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会怎么处罚?


如果在故意犯罪缓刑期间又出现过失犯罪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缓刑会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这是因为缓刑是基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不再犯罪的预期给予的宽大处理,一旦在期间又有新罪,就说明这种预期没有实现。 其次,要对新犯的过失犯罪进行判决。法院会依据过失犯罪的具体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对该过失犯罪的量刑。 最后,将前一个故意犯罪所判处的刑罚和新的过失犯罪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不过,如果在数罪并罚后,仍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那么犯罪分子有权申请重新获得缓刑宣告。《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相关概念: 数罪并罚:就是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法院把这些罪各自判处的刑罚合并起来,按照一定规则决定最终要执行的刑罚。 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规定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