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药店,之前没太在意,有几次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就把处方药卖给顾客了。最近听说这样做可能会被处罚,我特别担心。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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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是一种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处方药的概念。处方药就是必须凭借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可以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这是因为处方药通常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而该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则明确,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药品管理法》也对药品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如果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依据《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综上所述,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罚。所以,药店等药品销售企业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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