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共同犯罪怎么处罚?


在法律中,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盗窃罪共同犯罪,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一起故意实施盗窃行为。 对于盗窃罪共同犯罪的处罚,会依据每个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在盗窃罪共同犯罪中是起主要作用的人,比如策划盗窃方案、积极实施盗窃行为等,就会被认定为主犯,要对其参与的全部盗窃犯罪行为负责,处罚会相对较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盗窃罪共同犯罪里,如果只是起到了辅助作用,像负责望风、提供作案工具等,通常会被认定为从犯。从犯的处罚会比主犯轻,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有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参与了盗窃罪共同犯罪,其处罚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在量刑时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的量刑还会结合盗窃的财物价值、犯罪的次数、是否造成其他后果等因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对应着不同的量刑幅度。总之,盗窃罪共同犯罪的处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会根据每个犯罪人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