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时犯两个罪会怎么判刑?

我不小心同时犯了两个罪,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判决。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同时犯两个罪的判刑是怎么规定的,依据什么标准来判,判罚的结果大概会是怎样的,有没有从轻处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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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一个人同时犯了两个罪时,在法律上叫做“数罪并罚”。简单来说,就是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个罪行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要是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举例来讲,某人犯了A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了B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两个罪加起来总和刑期是十二年,数刑中最高刑期是七年。那最终的量刑就会在七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法官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来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当然,如果存在一些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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