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虚假广告有哪些表现?


房地产虚假广告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或销售方为了吸引消费者,在广告中提供不真实、误导性的信息。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常见表现形式: 首先是对房源信息的虚假宣传。开发商可能会宣称有大量房源可供选择,但实际上可售的房子数量很少,或者一些所谓的优质房源根本不存在。例如,广告里说有多种户型可选,然而消费者去看房时,却被告知大部分户型都已售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种对房源数量和类型的虚假宣传就违反了此条法律。 其次是对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的夸大。开发商可能会在广告中承诺房屋采用了高品质的建筑材料,或者小区内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等。但实际交房时,房屋质量存在问题,配套设施要么没有建设,要么与广告宣传的标准相差甚远。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此类夸大宣传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该规定。 再者是对周边环境和交通的虚假描述。比如声称小区周边有优质的学校、医院等公共资源,或者交通十分便利,临近地铁站。但实际上学校可能还在规划中,或者距离小区很远;地铁站也可能是规划中的线路,开通时间不确定。《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内容。这种虚假描述周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就违反了此条法律。 另外,还有对价格的虚假宣传。开发商可能会在广告中打出超低的起售价,但实际购房时,发现这个价格的房源根本不存在,或者需要满足很多苛刻的条件才能享受该价格。《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禁止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虚假的价格宣传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总之,房地产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消费者在购房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仔细核实广告中的信息,遇到虚假广告的情况,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