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融资租赁契税是如何征收的?


在探讨不动产融资租赁契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契税和不动产融资租赁的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而不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不动产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不动产,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对于不动产融资租赁契税的征收,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在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中,一般情况下,在租赁期内,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只是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所以通常在租赁期内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当租赁期满后,如果承租人以约定的价格购买该不动产,此时就发生了不动产产权的转移,承租人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契税法》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也就是说,承租人购买该不动产时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就是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的税率,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还可能享受契税的减免政策。例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所以,如果不动产融资租赁用于上述特定用途,并且符合相关规定,也可能享受契税减免。 综上所述,不动产融资租赁契税的征收要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不动产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来判断,同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并且要关注是否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