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转让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我最近打算转让一套不动产,但是不太清楚转让时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我担心如果没搞清楚,会影响转让的效力,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不动产转让到底遵循哪种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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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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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动产转让通常遵循登记生效原则。这意味着,不动产的转让行为只有在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所谓登记生效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比如,你要把房子卖给别人,仅仅签订了买卖合同是不够的,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房子的所有权才真正从你名下转移到买家名下。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便房子已经交付给买家使用,买家也没有取得房子的合法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明确了登记生效是不动产转让的一般原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适用登记对抗原则。登记对抗原则是指,不动产转让行为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时就已经生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即便没有登记,在转让双方之间也是有效的,但如果出现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未登记的转让就不能对抗该第三人。 总的来说,不动产转让以登记生效为原则,以登记对抗为例外。在进行不动产转让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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