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中,准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十分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们的认定标准。 首先来看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通过上班工作、提供劳务等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开了个小店,或者进行了股票、基金等投资所获得的利润,都算共同财产。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作品,获得了稿费、版税等收入,这些也属于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婚后夫妻一方继承了长辈的遗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给这一方,那就是共同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再说说夫妻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车子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不过要注意,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可能需要进行分割。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这些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三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长辈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某笔财产只给夫妻中的一方,那这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男士的专用剃须刀、女士的专用化妆品等,这些是仅供一方使用的,属于个人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之,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这样才能在涉及财产问题时,准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