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有哪些规定?
我想了解下关于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相关规定。我听说这是针对一些特定情况采取的措施,但不清楚具体在什么情形下会实施,实施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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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是公安机关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所采取的行政措施,目的在于制止和纠正人民警察的违纪行为,维护警察队伍的纪律和形象。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 停止执行职务 停止执行职务是指暂时剥夺违纪民警执行职务的权利,让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履行警察职责。《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明确,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被停止执行职务: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等。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5日至3个月。对被停止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收缴其枪支、警械和有关证件等,不准穿警服和佩带警用标志,不准上岗执行职务。 ### 禁闭措施 禁闭是对有严重违纪行为,不适合在岗位上继续工作,可能会造成更大危害的人民警察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对其采取禁闭的措施: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等。禁闭的期限为1日至7日。对被禁闭的人民警察,由其所在单位派人负责看护,在禁闭期间,被禁闭人应当服从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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