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开具发票的销项税额之和有什么规定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负责人,在税务申报时遇到个事儿。我们有部分业务没给对方开发票,但这些业务也产生了销项税额。我想知道没开发票的这些销项税额加起来,在税法上有啥规定不?需不需要单独处理,还是和开发票的一起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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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开票销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中,未开具发票的销项税额之和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我们先了解一下销项税额。简单来说,销项税额就是企业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对于未开具发票的销售业务,企业同样需要计算销项税额。这是因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不以是否开具发票为唯一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也就是说,只要企业的销售业务符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应当计算销项税额。 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未开具发票的销项税额之和与开具发票的销项税额一并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总额中进行申报纳税。在纳税申报表中有专门的“未开具发票”栏次,企业应如实填写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如果企业故意隐瞒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进行如实申报,就属于偷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企业一定要重视未开具发票的销项税额的计算和申报,遵守税法规定,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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