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和职工在职人员报销比例是否不同?
我既是灵活就业人员,也了解一些职工在职人员的情况。我发现我们在医保报销等方面好像和他们不太一样,但又不太确定。想知道在各类报销上,比如医保、生育保险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和职工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是不是真的不同呢?
展开


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和职工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确实存在不同情况,下面以医保报销为例详细说明。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灵活就业人员是指那些没有固定雇主,以个人身份从事劳动的人员,他们参加的医保一般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而职工在职人员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医保报销比例方面,两者有明显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通常要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在职人员参加的职工医保,由于有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缴费水平相对较高,所以报销比例也较高。一般来说,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能达到90%左右;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大概在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也能有80%上下。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于缴费较低,报销比例相对职工医保要低一些。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能在80%左右;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约为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大概在60%。不过,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其报销政策和在职职工基本相同,但缴费通常全部由个人承担。 除了医保,生育保险方面,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生育相关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领取都有明确规定。而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缴纳生育保险(部分地区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所以在生育保障报销上和在职职工也有很大不同。总之,不同的参保身份和制度设计,导致了报销比例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