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在探讨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前,先了解下相关的基础概念。公司设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发起人投入时间、精力和资金,共同为公司的成立而努力。 从法律角度来看,发起人之间首先是一种合伙关系。在公司尚未成立之前,发起人之间为了实现设立公司的共同目的,相互协作、共同承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发起人之间为设立公司而进行的合作,符合合伙的特征。他们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基本架构和运营规则;共同筹集资金,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共同承担设立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 在这种合伙关系中,发起人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他们都有权参与公司设立事务的决策,有权了解公司设立的进展情况。同时,发起人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按照约定缴纳出资,不得擅自抽回出资;对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当公司成功设立后,发起人的身份可能会发生转变,成为公司的股东。此时,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会从单纯的合伙关系转变为股东之间的关系,受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股东之间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份份额享有公司的股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分享公司的利润。但在公司设立阶段,发起人之间的合伙关系是基础,这种关系对于保障公司设立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如果发起人在设立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义务,给其他发起人或者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在公司设立阶段,合伙关系是其核心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