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是什么?


在建设工程领域,分包人是指从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处承接部分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发包人则是指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他人的建设单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 从合同关系来看,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分包人是与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所以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通常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时,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关联。 在权利义务方面,发包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条件等义务。对于分包人,发包人通常没有直接的付款义务,付款义务一般是由与其有合同关系的总承包人承担。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时,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在责任划分上,发包人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工程出现问题,可能要对总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分包人如果没有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工程,要向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因为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可以要求总承包人承担责任,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分包合同向分包人追偿。 另外,在工程管理方面,发包人有权对整个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但通常是通过总承包人来间接管理分包人。而分包人需要接受总承包人的管理,同时也需要遵守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的主合同中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条款。 总之,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存在间接联系,在特定情况下又会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