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认定有什么关系?


在探讨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认定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在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多少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而交通肇事认定,是指对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接下来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通肇事认定的基础。要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先明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时,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仅承担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例如,甲和乙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并且事故导致乙重伤。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如果甲和乙承担同等责任,即使乙重伤,甲一般也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其次,交通肇事认定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刑事领域的延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为了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交通肇事认定则是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当交通事故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时,就会从民事范畴上升到刑事范畴。 最后,两者的认定主体和程序有所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一般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作出,程序相对简便。而交通肇事认定则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肇事认定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当事人正确认识自己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