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疾病诊断书有关系吗?


工伤鉴定和疾病诊断书是有关系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它的目的是确定职工因工伤所受到的影响程度,以便给予相应的待遇和赔偿。而疾病诊断书则是医院根据患者的症状、检查结果等,对患者所患疾病作出的诊断证明,它主要是对患者病情的一种医学认定。 在工伤鉴定过程中,疾病诊断书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由此可见,疾病诊断书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要材料之一。它能够证明职工受伤的事实以及受伤的具体情况,是工伤鉴定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需要参考疾病诊断书来了解职工的伤情。疾病诊断书中记录的病情、治疗情况等信息,有助于鉴定人员准确判断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例如,如果诊断书中明确记载了职工骨折的部位、程度以及愈合情况,鉴定人员就能以此为依据,评估该职工的劳动能力受到了多大的影响。 此外,疾病诊断书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非常关键。如果提供虚假的疾病诊断书,不仅可能导致工伤鉴定结果不公正,还可能触犯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和疾病诊断书密切相关,疾病诊断书是工伤鉴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职工在申请工伤鉴定时,应当如实提供准确的疾病诊断书,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