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减免的要求是什么
我和前妻离婚后,一直按判决支付孩子抚养费。最近我生意失败,没了收入, 还欠了债,实在没能力按原来的数额给抚养费了。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减免抚养费吗?子女抚养费减免都有哪些要求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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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减免是在特定情形下,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申请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支付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但在一些情况下,支付方可以请求减免。
首先,若一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了经济来源,确实没有能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的数额给付抚养费,同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能力负担孩子的生活费用,那么支付方可以申请减免。比如说,支付方得了重病,需要长期治疗,花费巨大且无法工作挣钱,而抚养孩子的一方收入稳定且较高,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减免条件。
其次,如果一方因犯罪要服刑,没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也可以申请减免。因为在服刑期间,其失去了获取收入的正常途径,客观上无法履行支付义务。
最后,当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那么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不过要注意,继父或继母负担继子女抚养费不是法定义务,如果不愿意负担,生父或生母仍需继续承担。
另外需要明确,无论哪种减免情形,当特殊情况消失后,如果支付方恢复了支付能力,可能需要恢复给付抚养费 。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
抚养能力:指抚养人具备的能够保障被抚养人正常生活、学习等需求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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